找到陸港互遣嫌犯170:0「蹺蹺板」的平衡點
據權威人士介紹,通報機制運行15年來,內地向香港移交逃犯170人,而香港向內地移交為0人,香港警方僅針對在香港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內地居民6934人 向大陸通報,陸港互遣嫌犯“蹺蹺板”是顯而易見的。香港這麼多年對內地的「0遣返」不僅不利於內地的社會安全治理,也會對香港留下隱患。 緣何兩地在通報機制健全的語境下,移交犯罪分子頭重腳輕抑或厚此薄彼?這是由於內地與香港沒有遣返協議,而與北美、歐洲等很多國家都有引渡合作, 現在內地嫌犯一旦逃到香港,比他們逃到有些西方國家更難被帶回歸案。目前來看“通報機制”屬於剃頭擔子一頭熱,主要是內地警方配合香港警方執法,今年香港 發生「3‧14」搶劫殺人案,嫌犯逃往內地,內地警方積極配合追緝逃犯,受到香港方面的肯定。相反,香港方面過來的配合則成為盲區。通報機制的“蹺蹺板” 兩地更應該堅持「一國兩制」的前提下,找到平衡點,互相尊重對方的法律和政治制度,相互寬容、積極開展包括移交逃犯在內的司法協助,為推動「通報機制,遣 返犯罪」具有中國特色的區際警務合作關系擴大政治互信度和參與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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